|
(更新:新增求刑內容)遠雄弊案中最受矚目的大巨蛋弊案,台北地檢署在4個月內傳喚了近300人次的證人、被告後,認為當時與遠雄議約的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至於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是否涉及不法,將另案追工商徵信查。
北檢也查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向台建中心承辦員顏正雄施壓,並打點台建評定委員,更改「台北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認為許銘文具有「委託公務員」身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依法起訴,另外台建2名評委簡賢文、林裕昌則分依犯偽造文書罪起訴。北檢痛批李述德位居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之主管要職,深受國家栽培與託付,竟未謹守公僕角色捍衛政府及人民之公共利益,藉擔任甄審會主息暨議約主談人之優勢,強行曲解法令,處心積慮為使遠雄巨蛋公司得與臺北市政府完成簽約,而主導變更契約之約款,營造對遠雄巨蛋公司有利之興建營運條件,導致不公平競爭,使北市府承法律諮詢網擔因取得大巨蛋案土地而須支付的高額舉債及利息,損失鉅額利潤,且大幅削弱臺北市政府督導、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配合施工、興建、營運之制衡力量。檢察官還痛批李述德犯案後為脫免罪責,對在議約、甄審過程中虛構上意矇騙、假借不實話術,附和遠雄巨蛋公司之行為,僅輕描淡寫為個人談判技巧、一切都是為國家盡心盡力等辯詞,以謀取臺北市民利益為幌,實則為圖謀遠雄巨蛋公司之不法利益,其文過飾非,不僅危害臺北市民之權益,亦使無辜之全民網路外遇承擔大巨蛋案爭議之惡果,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0年。
大巨蛋最早起源於台北市政府在1995年成立「巨蛋催生小組」,時任市長陳水扁還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隔年1月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馬英九擔任市長後進行招商作業,並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負責規劃。
2004年遠雄集團與日本竹中工務店協力廠商合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北市府甄審委員會評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北市府議約,遠雄與大巨蛋原建築師劉培森撕破臉,遠雄與協力廠商解約後,再向市府申請變更協力廠商為HOK公司,直至2006年北市府同意變更,年底由市長馬英九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正式簽約。
遠雄得標引起外界質疑,因為2003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明訂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 前10次議約會議雙方都共識要付權利金,但在2004年9月20日趙藤雄帶著親信拜會外遇徵信馬英九密會30分鐘,3天後第11次會議翻盤,竟變成零權利金,引發外界質疑北市府是否圖利遠雄。
北檢調閱當時會議的錄音檔,當時主持議約會議的李述德透露馬、趙密會達成零權利金,李在會議中提到「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的協商結論 因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指權利金)就不提」,當李被約談到案時,則坦承虛構捏造市府高層己與遠雄會,並做成不收取營運權利金的部分,還說,9月23日當天他講話比較誇大,那是談判的一種方式。
另一方面,北市府還找到23份由馬英九親筆簽署的大巨蛋公文及議約過程錄音檔,發現甄審委員共17人,含府內5人,府外12人,馬排除幕僚單位提報的甄審委員會建議名單,另欽點3名委員,有主導整個案子的嫌疑,而當時財政局長李述德為議免費法律諮詢電話約主持人,而李在議約過程就似已選定遠雄,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涉嫌大陸捉姦圖利。
至於馬趙那場30分鐘的密會到底在談些什麼,北檢在今年8月間以被告身分傳喚馬、李2人到案,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在場的建築師劉培森及其合夥人曹光洲、遠雄前發言人蔡宗易,同時也提訊在押的趙論壇藤雄,趙藤雄供稱當時確有去拜會馬市長,但早忘記那天談了什麼事,馬則稱那僅是一場禮貌性的拜會,由於馬的部分尚有事證待釐清,北檢仍持續追查中。
除了圖利的疑問外,外界也質疑大巨蛋的公安問題,這個部分北檢在追查則大有斬獲,查出2011年大巨蛋通過台灣建築中心第一次審查,會議記錄要求遠雄在開完會後6個月內完成最終版計畫書論壇,並依委員的意見提出修正,但遠雄卻未依規定修正,3天後台北市府馬上就核發建照。
事後北檢查出時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一直催促時任台建中心執行長的許銘文儘速完成,暗助遠雄過關,許隨即要求嚴姓承辦員以最速件處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由於修正後的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必須要有台北評委外遇的同意簽名,當計畫書在許的施壓後外遇順利通過,北檢也查出當時台建評委中,2名評委簡賢文、林裕昌在會議中具體要求遠雄就部分結構進行修改,但在簽署同意書時,竟然連看都沒看,也不知遠雄是否依規定修正,就簽署名字,因而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出版時間 11:12
更新時間 11:45

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資料照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
|